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2022-2023学年八年级下学期语文独立作业试卷
试卷更新日期:2023-06-16 类型:月考试卷
一、积累(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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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阅读下面的文字,按要求答题
乌伤大地的春天风光旖旎,景致千姿万态。当你漫步于碧波荡漾的绣湖,扑面而来的是轻柔的春风。湖面上短棹推波,荡开阵阵涟漪,让人!放眼望去,桃红柳绿,草长yīng____飞,蝴蝶piān____然而至,蓦____然回首,多少文人雅士的沁人墨香,多少迁客骚人的诗词歌赋,领着我们领略义乌之美。这时候,所有的喧嚣都戛____然而止,只有流淌在绣湖之畔的丰盈诗意,令人神往____。
(1)、给加点字选择正确的读音(填序号)①蓦然回首(AMù Bmò ) ②戛然而止( Ajiá Bgā)
(2)、根据拼音写汉字草长yīng飞
piān然而至
(3)、上文划横线处应填上恰当的词语是( )A、心旷神怡 B、心驰神往 C、心悦诚服2. 古诗文填空诗言志,文载道。《关雎》中“ , ”两句抒发了青年男子对善良美好女子的倾慕之情;而《式微》中“ , 胡为乎中露”叙写为了养活不劳而获的贵族,劳役们不得不在露水中劳作的情形;《望洞庭湖赠张丞相》中孟浩然“坐观垂钓者,”含蓄表达自己从政的心愿,希望得到举荐;王勃的《送杜少府之任蜀州》用“ , ”描写了朋友之间跨越空间的友谊;东晋文学家陶渊明在《桃花源记》里描绘了“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 , ”的醉人春光;儒家先贤在《大道之行也》中用“大道之行也,。选贤与能,讲信修睦”阐明了大同社会的总体特征;诗圣杜甫则在《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中“ , 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展现自己推己及人,忧国忧民的博大胸襟。
3. 根据名著,回答下列问题(1)、阅读《经典常谈》目录,将“《战国策》”“诸子”“《尚书》”按正确顺序填入目录中ABC处。《说文解字》第一
《春秋》三传第六
辞赋第十一
《周易》第二
四书第七
诗第十二
A第三
B第八
文第十三
《诗经》第四
《史记》《汉书》第九
三礼第五
C第十
ABC
(2)、陶行知说:“奋斗是万物之父”,请选择《平凡的世界》中的一个主要人物,结合相关情节内容加以具体阐述。二、现代文阅读(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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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现代文阅读:
汤圆
毕飞宇
①我不记得是什么时候了,总之,那一天我得到了一碗汤圆。但我们乡下人要土气一些,把汤圆叫作“圆子”。我的碗里一共有 4个圆子,后来,有几个大人又给了我一些,我把它们都吃光了。以我当年的年纪,我的母亲认为,我吃下去的数量远远超出了我的实际能力,所以,她不停地重复,她的儿子“爱吃圆子”,他吃了8个”。后来,大家都知道了,我自己也知道了,我爱吃圆子,一顿可以吃8个。
②直到现在,我都快五十了,我的母亲都认定了她的儿子“爱吃圆子”。我其实不喜欢。在那样一个年代,在“吃”这个问题上,爱和不爱是一个根本不存在的问题,首要的问题是“有”。在“有”的时候,一个孩子只有一个态度,或者说一个行为:能吃就吃。这句话还可以说得更露骨一点:逮住一顿是一顿。
③我还想告诉我的母亲,其实那一次我吃伤了。很抱歉,“吃伤了”是一件很让人难为情的事,可我会原谅自己。在那样的年代,有机会的话,我相信所有的孩子都会吃伤。
④我为什么至今还能记得那碗汤圆呢?倒不是因为我“吃伤了”,首要的原因是因为汤圆属于“好吃的”。吃好吃的,在当时这样的机会并不多。我的父亲有一句口头禅,说的就是“好吃”与“记忆”的关系:饿狗记得千年屎。那碗汤圆离我才 40多年呢,60年之后我也未必能够忘记。
⑤“好吃的”有什么可说的吗?有。
⑥我们村有一个很特殊的风俗,在日子比较富裕的时候,如果哪一家做了“好吃的”,关起门来独享是一件十分不得体的事情,是要被人瞧不起的。我这么说也许有人要质疑:你不说你们家做了“好吃的”,人家怎么知道呢?这么说的人一定没有过过苦日子。我要告诉大家,人的嗅觉是十分神奇的,在你营养不良的时候,你的基因会变异,你的嗅觉会变得和狗的嗅觉一样灵敏。这么说吧,你家在村东,如果你家的锅里烧了红烧肉,村子西边的鼻子会因为你们家的炉火而亢奋——除非你生吃。
⑦所以,乡下人永远都不会去烧单纯的红烧肉,他们只会做青菜烧肉、萝卜烧肉、芋头烧肉,一做就是满满的一大锅。为什么要这么做呢?要送。左边的邻居家送一碗,右边的邻居家送一碗,三舅妈家送一碗,陈先生(我母亲)家送一碗。因为有青菜、萝卜和芋头垫底,好办了,肉就成了一点“意思”,点缀在最上头。
⑧我们乡下人就是这样的,也自私,也狠毒,但是,因为风俗,大家都有一个思维上的惯性:自己有一点儿好的马上就会想起别人。它是普遍的,常态的。这个别人当然也包括我们这家外来户。
⑨柴可夫斯基有一首名曲《如歌的行板》。它脱胎于一首西亚的民歌,作者不详。这首歌我引用过好几次了,我还是忍不住,决定再一次引用它。它是这么唱的:瓦尼亚将身坐在沙发 /酒瓶酒杯手中拿/他还没有倒满半杯酒/就叫人去喊卡契卡。
⑩这首歌的旋律我很早就熟悉了,但是,第一次读到歌词是在 1987年的冬天。那一年,我大学毕业,一个人在宿舍。读到最后一句的时候,几乎没有过渡,我的眼泪夺眶而出。我不需要回忆,不需要。往事历历在目。在我的村庄,在那样一个艰难的时刻,伟大而温润的中国乡村传统依然没有泯灭,它在困厄地流淌,延续:每一个乡亲都是瓦尼亚,每一个乡亲都是卡契卡。我就是卡契卡,可我还没有来得及做瓦尼亚,我就离开了我的村庄。这是我欠下的。
⑪很可惜,在我还没有离开乡村的时候,这个风俗已经出现了衰败的态势,最终彻底没落了。
⑫风俗和法律没有关系,可我愿意这样解释风俗和法律的关系——风俗是最为亲切的法律,而法律则是最为彪悍的风俗。
⑬风俗在一头,法律在另一头。一个时代或一个民族的好和坏不是从一头开始的。好,从两头开始好;坏,也是从两头开始坏。在任何时候,好风俗的丧失都是一件危险的事,这不是我危言耸听。
⑭分享,多么芬芳的一个东西,它哪里去了呢?
⑮“一块给狗的骨头不是慈善,一块与狗分享的骨头才是慈善。”
⑯这句话是杰克•伦敦说的。我读到这句话的时候正是大学的二年级,在扬州师范学院的图书馆里头。这句话至今还像骨头一样生长在我的肉里。杰克•伦敦揭示了分享的本质,分享源于慈善,体现为慈善。
⑰我要感谢杰克•伦敦,他在我的青年时代给我送来了最为重要的一个词:分享。此时此刻,我愿意与所有的朋友分享这个词:分享。这个词可以让一个男孩迅速地成长为一个男人——他曾经梦想着独自抱着一根甘蔗,从清晨啃到黄昏。
⑱如果有一天,即便我的身体里头只剩下最后一根骨头,这一根骨头也足以支撑起我的人生。这不是因为我高尚,不是,我远远没有那么高尚。但是,因为有太多太多的人和我分享过他们的骨头,我自然有分享的愿望。
⑲我很高兴地注意到一个现象,“分享”这个词的使用率正在上升。我渴望着有那么一天,“分享”终于成为汉语世界里使用率最高的一个词,而“分享”也真的成为我们切实可感的“民风”。
(选自《苏北少年“堂古诃德”》)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40多年后,“我”依然记得小时候那碗汤圆,这并非母亲所认为的我爱吃汤圆,事实上这和爱不爱吃没有太大关系。 B、过过苦日子的乡下人自己有一点儿好的马上就会想起别人,并不是因为他们高尚无私,而是淳朴的风俗造成的思维习惯。 C、作者对风俗和法律的关系给出自己的理解,这与他曾经在艰难的日子里感受到伟大而温润的中国乡村传统有一定的关系。 D、“分享”的好风俗在我的村庄经久不衰,且“分享”的使用率不断攀升。我期待自己乡村的好风俗能够传播到全国各地。(2)、文章第⑨段引用柴可夫斯基的名曲《如歌的行板》的歌词有何作用?(3)、请说说你对“一块给狗的骨头不是慈善,一块与狗分享的骨头才是慈善”的理解。(4)、北师大张同道教授说“毕飞宇的语言是诗性的,像瑞士表一样准确、精致,字里行间流淌着汉语的血脉和韵律”。请从下面句子中任选一句分析。①因为有青菜、萝卜和芋头垫底,好办了,肉就成了一点“意思”,点缀在最上头。
②即便我的身体里头只剩下最后一根骨头,这一根骨头也足以支撑起我的人生。
(5)、有人认为,在物质匮乏的时代,分享是一种淳朴的风俗。如今物质丰富,衣食无忧,分享失去了时代意义,不必再传扬了。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的认识。5. 非连续文本阅读名言展台
一人之辩,重于九鼎之宝;
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
【材料一】演讲——想说爱你不容易
生活中我们经常见到这种情形:在熟悉的场合或熟悉的人面前讲话,有人滔滔不绝,口若悬河,但在正式的场合演讲,往往面红耳赤,语无伦次。归其原因,主要是演讲者的心理作怪,因害怕“出丑”而唯唯诺诺。其实,公开发言的紧张感,是极其普遍的。包括世界上最著名的表演者、歌唱家、球员等,都有这种“怯场”的压力。因为你一旦成为众人注目的焦点,就会引发紧张反应。我们应在心理上把自己视作一个普通人,能有机会公开发言、演讲,那是对自己的锻炼,讲得好或差,都能获得很多经验,以此减轻心理负担。这样就会充满意愿去挑战自己。多锻炼几次就好了。
【材料二】演讲——是技术也是艺术
演讲是一门语言的艺术,演讲能力是一个人所需要具备的一项很重要的技能。演讲是口才中的口才。成功的演讲,以机智的语言、诚恳的态度、自信的气势,让思想的清泉流进每一个听众的心田。
在这个开口表达就可以创造价值的时代,演讲是每个人必须掌握的一项加分技能。演讲是口才和思维的体现,是一种有效地和他人沟通的方式,与我们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如果你学会演讲,将大大增强你的沟通能力。美国的大学,不管是理工类还是文史类,都把演讲学规定为必修课。日本、新加坡等国家则规定:政府工作人员要进行为期三个月到半年的演讲训练才能上岗工作。可见演讲之重要!
【材料三】演讲—一其实有法可循
做一场好的演讲,是需要技巧和办法的。
言之有声——语气、语调、节奏、停顿、快慢、连接训练。演讲不同于一般说话,要求演讲者能根据演讲的主题及场合,确定演讲的感情基调,选择合适的语气、语调、语速,进行表达,注意演讲时的起承转合、轻重缓急。
言之有物——讲好故事,重点突出,吸引听众。演讲要吸引听众,内容和形式都很重要,好的演讲不但重点突出,而且形式丰富有趣。在表达方面,切忌空泛单调、平平乏味,言语要有波动才好听,所以需要学会一波三折地讲,生动有趣地讲。
言之有情——真情实感、以情动人,引起共鸣。用情,是演讲最简单也是最具挑战性的地方。演讲并无固定模式,一百个人就有一百种讲法,只要契合本身的身份、性格和年纪特色,用真情实感去讲就行了。
班级召开“认识演讲·让演讲更精彩”主题班会,请你参与并完成下列任务。
(1)、为使本次班会开得更有效,班级组织了一次关于“不喜欢演讲的原因”的问卷调查,调查结果如下图所示。请你根据图表简要概括结论。(2)、班会上,有同学表示自己一想到演讲就紧张,感觉会在演讲中“出丑”,请你阅读材料一,给他提出一条缓解紧张心理的具体建议。(3)、班会主持人希望曾在演讲比赛中获得冠军的你,为大家说说演讲的重要性及技法。请结合材料,写一篇不少于100字的发言稿。三、古诗鉴赏(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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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阅读古诗,回答问题
观刈麦
白居易
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夜来南风起,小麦覆陇黄。妇姑荷箪食,童稚携壶浆,相随饷田去,丁壮在南冈。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复有贫妇人,抱子在其旁,右手秉遗穗,左臂悬敝筐。听其相顾言,闻者为悲伤。家田输税尽,拾此充饥肠。今我何功德,曾不事农桑。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念此私自愧,尽日不能忘。
(1)、分析“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所蕴含的深刻含义。(不需翻译)(2)、本首诗表达了怎样的主题?四、文言文对比阅读(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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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阅读文言文,回答问题
【甲】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是鸟也,海运则将徙于南冥。南冥者,天池也。《齐谐》者,志怪者也。《谐》之言曰:“鹏之徙于南冥也,水击三千里,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去以六月息者也。”野马也,尘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天之苍苍,其正色邪?其远而无所至极邪?其视下也,亦若是则已矣。
(选自《<庄子〉二则·北冥有鱼》)
【乙】《庄子》言“野马也,尘埃也”,乃是两物。古人即谓“野马”为尘埃,如吴融①云“动梁间之野马”,又韩偓②云“窗里日光飞野马”,皆以尘为“野马”,恐不然也。“野马”乃田野间浮气耳。远望如群马,又如水波佛书谓如热时“野马阳焰”即此物也。
(选自沈括《梦溪笔谈》)
【注释】①吴融:唐末官员、诗人。②韩偓(wò):唐末官员、诗人,入五代而卒。
(1)、解释下列句中加点的词语。①怒而飞
②志怪者也
③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
④恐不然也
(2)、下列语句中加点词的意义和用法全都相同的一项是( )A、鹏之徙于南冥也 动梁间之野马 B、去以六月息者也 皆以尘为“野马” C、古人即谓“野马”为尘埃 中峨冠而多髯者为东坡 D、其视下也 其真无马邪(3)、结合【甲】【乙】两文,完成下面的问题。①用斜线“/”给下面的文言语句断句。(限两处)
又如水波佛书谓如热时“野马阳焰”即此物也。
②请将【甲】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天之苍苍,其正色邪?其远而无所至极邪?
(4)、有同学认为“山气日夕佳”[陶渊明《饮酒》(其五)]中的“山气”就是【甲】【乙】两文中所说的“野马”,你是否同意?请谈谈你的看法。五、作文(二选一)(50分+书写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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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写作
⑴五月四日,学校举行少先队退队仪式,八年级的你们摘下了红领巾,迈进了青春的门槛。对于“青春”,你有怎样的思考?请你以“奋斗是青春最亮丽的色彩”为题 , 写一篇演讲稿。
要求:①不少于600字;②凡涉及真实的人名、校名、地名,一律用A、B、C等英文大写字母代替;③不得抄袭。
⑵“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莱布尼茨)
“君子和而不同。”(孔子)
风景因别样而多彩,人生因不同而丰富。你是否留心过身边的“不一样”?对于生活中的“不一样”,我们是否应该多一些理解、接纳和欣赏?请以“不一样,也挺好”为题目写一篇文章。
要求:①文体不限,诗歌除外;②表达要有真情实感,不得套作抄袭;③文章中不得出现真实地名、校名、人名,可用化名代替;④文章不少于600字,认真书写,力求工整、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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